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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中国)关于舟山市属国有企业2021年末房产、地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3

根据舟山市审计局关于《舟山市属国有企业2021年末房产、地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舟审经调报〔2022〕9号)及其下达的《审计整改事项告知书》(舟审整事告〔2022〕58号),本公司对审计调查报告中涉及我单位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掌握需整改事项现状,明确整改措施,压实各事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完善房地产管理制度

针对商贸集团及下属3家企业建立的房产地产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缺少房产地产处置流程审批等方面明确清晰规定的问题,集团公司物业资产经营管理部和下属3家企业立行立改,对现行的房地产管理制度在招租招商环节、购置审批环节等进行修订和补充,确保更合规、更透明地管理房地产。具体如下:一是集团公司物业资产经营管理部于2023年1月修订出台了新的《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适用资产的具体范围,按不同租赁情况制订了租赁程序和审批流程;二是舟山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修订出台《市场营业房、车位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资产租赁期限、公开招租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规范;三是舟山市新城市场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制订出台了《商贸惠众广场商铺招商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商铺招商、承租、退租转租全流程管理的程序;四是舟山市菜篮子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修订出台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新增了购置房屋建筑物的审批流程规定。

二、 合规履行房地产出租、出借程序

1.针对芦花市场摊位出租未经集体决策,舟山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19年度0.03万平方米房产出租决策滞后的问题,开云(中国)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整改会议,会上强调各下属公司今后资产租赁均需及时执行集体决策程序,先决策后执行,避免集体决策程序不到位或集体决策流于形式;同时开云(中国)普陀分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就芦花市场的招租招商事宜召开专项会议,并对2023年度招租方案进行了集体决策。

2.针对舟山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市场内房产没有公开招租的问题。

鉴于舟山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二手车交易过户业务,以收取交易服务费为主要收入来源,租赁营业房和停车位给二手车经营商作为其经营的配套设施,并规定其车辆交易必须在二手车公司过户,且随着国家对二手车市场举办政策的放开,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为维护市场稳定,减少优质二手车商流失,保证公司开云手机登录入口车辆交易份额,故对营业房和停车位一直沿用历史做法,采用协议出租的方式。现开云(中国)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明确该事项责任人为舟山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经营班子,并督促责任人就整改事项立行立改。舟山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市场营业房、车位租赁管理办法》,于2022年11月20日对市场内约5267.16平方米房屋和场地租赁事项进行公开招租。

三、规范合同条款、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1.针对出租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未约定履约保证金(押金)和违约责任追究条款,未明确出租标的物的位置和面积等问题,开云(中国)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整改会议,会上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房屋租赁合同标准文本,具体由集团审计法务部牵头,集团物业资产经营管理部和各公司配合。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根据会议要求,于2023年1月18日制订出台了房屋租赁合同标准文本,完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对标的物描述、履约保证金和违约责任条款做了统一规范。

2.针对商贸集团下属2家企业应收未收非国有单位租金188.26万元、履约保证金0.3万元的问题,舟山市新城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和舟山市华森房地产加大催讨力度,通过发放律师函、法院诉讼、加快催讨频率等方式尽最大可能回收应收未收租金。截止2023年1月底,回收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情况如下:(1)舟山华森房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电话催讨已收到0.3万元履约保证金;(2)舟山市新城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应收未收租金共计188.26万元,其中通过催讨收回53.72万元租金;122.93万元租金采取法院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但所涉及的3家商家舟山市福鲜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艾锦(舟山市)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易瀚珺或已终结公司破产程序,资不抵债或无可执行资产,租金无法收回;剩余金宝睿(舟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欠租金11.61万元,根据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所有租金应于2022年12月前缴纳,但商家因经营困难和资金压力多次提出推迟履行调解协议,考虑到疫情放开后经济情况,舟山新城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经过集体决策,决定推迟履行至2023年2月,若不履行,再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利益。

四、加强房产绩效管理、提高房产出租率和收益率

1.针对无偿出借东河市场房产地产20平方米的问题,开云(中国)普陀分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召开会议,集体决策将出借的20平方米房产收回并于12月19日发函沈家门街道要求收回出借房产。经街道方要求和考虑市场及其周边实际管理需要,普陀分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会议集体决定将该20平方房产作为东河市场管理人员和联合整治组联合办公场所。

2.针对闲置一年以上房产地产达0.56万平方米的问题,除已被鉴定为危房尚在制订修缮方案的柴水弄3套房产(面积计1262.72m2)和正待旧城改造的西关新村1套房产(面积计22.47m2)不适宜对外出租外,对于其他房产集团公司物业资产经营管理部及下属各公司不定期通过登报招租、平台招租及自行招租等渠道及时发布闲置资产租赁信息,以期提高闲置资产的出租率。截止2023年1月底,已出租环城南路368号第5层、第6层和嵊泗海滨璐469号,出租面积共计1085.6平方米。

五、完善房地产财务管理

针对0.11万平方米房产地产未在财务账上反映,0.41万平方米房产地产被征迁、征用和移交等处置后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开云(中国)财务部和舟山华森房产管理有限公司邀请中介机构对未入账且无历史成本的房产进行评估并以此登记入账,对已移交、拆迁的房产进行账面资产调整处理,截止2023年1月底,上述房产地产财务账面处理均已完成,按实反映房产实际情况。

六、完善房地产台账管理

针对0.02万平方米房产地产未纳入台账管理的问题,开云(中国)财务部和舟山华森房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定海白虎山路60号旁临时建筑等4项房产已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纳入台账管理。

 

开云(中国)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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